最高裁判所憲法第81條

最高裁判所憲法第81條是日本憲法中有關司法權獨立的相關條款。該條規定:「最高法院及高等法院之判決,非有國務大臣之許可,不得訴究其違憲。最高裁判所解釋法律之職權,關於邦憲所保障之基本人權、臣民權利或人民組織團體,因濫用職權、加害國民重大利益或阻礙民主精神者,得不經過國務大臣之許可而行之。」這條規定對保障日本司法獨立起到了重要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裁判所憲法第81條的解釋和適用,受到日本憲法、司法制度和政治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在不同的情況下,該條文的適用和效果可能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