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等法院院長

最高等法院院長(Chief Justice of the Supreme Court)是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最高司法官員,負責領導美國最高法院。作為院長,他們不僅參與審理案件,還負責法院的日常運作,包括安排案件審理日程、分配意見書撰寫任務等。此外,最高等法院院長還在總統就職典禮上監誓,並在國會聯席會議上宣讀選舉人團投票結果。

最高等法院院長的任命過程與其他最高法院大法官相同,由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確認。一旦任命,他們將終身任職,除非去世、辭職、退休或被彈劾和定罪。

截至2023年,美國最高等法院院長是約翰·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他於2005年由小布希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確認就職。羅伯茨院長在任期間,參與了許多重要案件的審理,並在法院的意見書中發表了影響深遠的法律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