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4月出台了《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規定》進一步明確出借人將利息包含在本金之內,主張償還本金和利息的,根據借款契約等雙方借貸關係的書面證據,以及庭審中借款人的自認,來確認借款本金,至於本金內的利息,由借款人可另行主張。這對於出借人在起訴時的訴求和在訴訟過程中的訴訟主張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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