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特派員檢察室,一般稱「最高人民檢察院特派員檢察室」,但為與過去的地市檢察院特派員辦公室相區別,一些檢察院對在縣區派駐特派員的工作組,統稱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派駐特派員檢察室」。最高檢對特派員工作室的人員組成、職能配置、運行方式等進行規範和明確。目前最高檢特派員辦公室均掛「巡迴檢察室」牌子。最高檢內設機構改革後,特派員辦公室不再掛巡迴檢察室牌子,但繼續在基層檢察院派駐特派員,並賦予其開展專項督導、業務指導、線索管理、協調督辦等職能。 最高人民檢察院特派員檢察室作為最高檢派駐基層檢察院的機構,在最高檢和地方黨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 最高檢特派員辦公室的設立,是最高檢黨組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以檢察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最高人民檢察院特派員辦緊緊圍繞中央巡視和檢察機關巡視發現的問題和整改要求,加強同上級院的聯繫和溝通,與下級院的協同配合,督促加強法律監督,堅持規範先行、程式引領,全面總結基層院反饋的問題,規範辦理流程、工作流程,依法公正履職、陽光作業。通過制度機制的完善和落實,切實發揮好上級院對下級院的業務指導、監督制約作用,促進基層檢察院的規範化建設水平不斷提升。 最高人民檢察院特派員辦緊緊圍繞服務大局、司法為民這箇中心工作,積極發揮特派員的作用,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在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公益訴訟等工作上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強化隊伍建設,規範人員管理使用和交流輪崗等機制,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和有關制度要求,嚴防廉政風險的發生。 為更好適應新時代法律監督工作需要,確保基層檢察院有序有效推進法律監督工作落地落實,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執法監督部門相繼在各級檢察機關派駐紀檢監察組、派駐紀檢組人員及政法幹警輪崗交流情況等,建立協作配合機制,督促推動法律監督工作的規範開展。各級檢察院在做好工作的同時也要嚴守紀律要求。 當前最高檢對基層檢察院開展特派員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增強、對下指導支持力度持續加大。未來在保障上下聯動貫通的基礎上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與合作共治意識、充分用好監督執紀和懲戒問責措施將成為新的發展趨勢。基層檢察院對於派出機構、內設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監督和支持需求不斷增多,「內部發現及時預警糾正+外部機構予以問責監督」將會成為司法實踐中必然且持續的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