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幾樓

美國最高法院大樓(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Building)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附近,是一棟具有重要歷史和象徵意義的建築。這棟建築於1935年完工,設計師是威廉·格拉漢姆·帕特森(William Graham Sumner)和朱利葉斯·伯格(Julius Bergman)。

最高法院大樓共有三層樓,但通常被稱為「四層」,因為它包括一個地下層。這三層樓分別是:

  1. 地下層(Lower Level):這層包含了一些辦公室、會議室和檔案存儲空間。
  2. 主層(Main Level):這層是最高法院的公共入口層,包含了大理石大廳(Marble Hall)、法庭大廳(Courtroom)和一些辦公室。
  3. 二樓(Second Floor):這層是法官的辦公室、會議室和圖書館。
  4. 三樓(Third Floor):這層是最高法院的歷史展覽空間,包括了最高法院的歷史和憲法教育展覽。

最高法院大樓的設計融合了古典和現代元素,外部裝飾有大量的雕像和浮雕,代表了法律、正義和美國歷史上的重要人物。大樓的圓頂是它的標誌性特徵,頂部有一個大理石雕塑的女子,象徵著「正義」(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