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多少案件以傳統意識形態劃分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等,依法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的職責是:審判並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核准除死刑外的刑事死刑案件;通過案例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在行使職權時其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因此,最高法院不會以傳統意識形態劃分案件。 此外,中國憲法規定,國家維護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堅持依法治國。中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中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形成良好社會秩序。 因此,最高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根據法律和事實進行判斷和處理,不會以傳統意識形態劃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