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長

最高法院副院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的二號領導人,負責協助院長管理法院的日常工作,並在院長缺席時代行其職權。最高法院副院長的任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任期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相同,目前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