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例拘束力

最高法院判例具有約束力。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法院判例具有參考性。判決作出後發生法律效力,可作為處理同類案件的依據。同時判例一般會被司法機關、法律工作者作為案例分析和考試的素材。同時由於判決中的論理通常帶有司法者的主觀情感傾向,與法理、道德論理有所偏離,部分法學專家並不盲目遵從最高院判決。

因此,最高法院判例在約束力方面具有複雜性和多樣性,需要考慮多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