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普通抵押權

最高普通抵押權(英語:First-lien mortgage),也稱為第一抵押權(first mortgage),是指在房地產上設定的抵押權中,具有最高優先順位的抵押權。這種抵押權通常是在貸款購買房地產時設定的,用來擔保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償還。

最高普通抵押權的優先順位高於其他債權人,包括次級抵押權人、留置權人、稅務機關等。在房地產被出售或拍賣以償還債務時,擁有最高普通抵押權的貸款人將首先獲得償還。

最高普通抵押權的持有人通常會定期收到借款人支付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直到貸款完全償還為止。如果借款人違約,未能按時支付貸款,抵押權人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包括開始 foreclosure(法拍)程式,以收回房地產並出售它來償還貸款。

在購買房地產時,買方通常會要求對該房地產進行 title search(產權搜尋),以確保沒有未披露的債務或抵押權,並且他們將獲得最高普通抵押權。在貸款時,貸款人通常會要求提供完全的最高普通抵押權,以確保他們的貸款有最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