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國務會議對於國家重大事務的意見由誰提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和決定國家生活中的重大事項。具體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有:修改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此,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對於國家重大事務的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