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六巡回法庭進校借鑒外國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其職責是受理轄區內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抗訴和抗訴案件,就地辦案,就地執行,巡迴審理,方便民眾。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的設立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民眾,提高司法效率,促進司法公正。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在工作中會借鑑外國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但並不會進行「借鑒外國」的行為。 總之,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在工作中會積極借鑑外國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但並不會進行「借鑒外國」的行為。同時,我們也應該尊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制度和文化傳統,以促進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