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決定權為

"最終決定權"(ultimate authority)是指在一個組織、機構或情境中,擁有最高決策權的人或團體。這個權力持有者有權做出最終的決定,並且這些決定通常不能被下級單位或個人覆議。最終決定權可以屬於一個人,例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CEO),或者一個團體,例如董事會或政府內閣。

在不同的組織結構中,最終決定權的行使方式和範圍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在一個民主國家,最終決定權通常屬於民選的立法機構或政府首腦;在一個公司中,可能會根據公司章程和治理結構來確定最終決定權的歸屬。

當提到"最終決定權"時,通常意味著這個決定是經過了適當的考慮和討論後做出的,並且在沒有更高權力機構的情況下,這個決定是具有約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