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根式

最簡根式(simplest radical form)是指一個數字或代數式的表達方式,其中根號下的係數是正整數,且分母中不包含根號。在代數中,當我們將一個數或代數式寫成根號的形式時,我們會盡可能地去除根號下的分母和分母中的根號,以及將根號下的係數減少到最小的正整數。

例如,考慮數字16。16可以寫成2的4次方,但是這種形式不是最簡根式,因為分母中有根號。將16寫成最簡根式,我們得到:

16 = 2^4 = (2^2)^2 = 4^2

這裡,我們將16寫成了最簡根式,因為根號下的係數4是最小的正整數,且分母中沒有根號。

又例如,考慮代數式√(10)。這個表達式不是最簡根式,因為根號下的係數10不是最小的正整數。將這個代數式寫成最簡根式,我們得到:

√(10) = √(2 × 5) = √(2) × √(5)

這裡,我們將√(10)寫成了最簡根式,因為根號下的係數2和5都是最小的正整數,且分母中沒有根號。

總結來說,要將一個數或代數式寫成最簡根式,我們需要遵循以下規則:

  1. 去除根號下的分母。
  2. 將根號下的係數減少到最小的正整數。
  3. 確保分母中不包含根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