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根式定義

最簡根式(simplest radical form)是指一個數學表達式,其中被開方數(radicand)是一個不能再進行有理數因式分解的數字。換句話說,最簡根式中的被開方數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1. 它不能包含任何有理數因子。
  2. 它不能包含任何完全平方因子。

例如,數字16可以寫成4的平方,即( \sqrt{16} = 4 ),但是( \sqrt{16} )並不是最簡根式,因為16可以進一步分解為有理數因子( 4 \times 4 )。因此,( \sqrt{16} )應該被寫成( 4\sqrt{2} ),其中( \sqrt{2} )是最簡根式,因為它不能再進行有理數因式分解。

再比如,數字9可以寫成3的平方,即( \sqrt{9} = 3 ),但是( \sqrt{9} )也不是最簡根式,因為9是一個完全平方數。因此,( \sqrt{9} )應該被寫成( 3\sqrt{1} ),其中( \sqrt{1} )是最簡根式,因為( 1 )不能再進行有理數因式分解。

總之,最簡根式是指一個數字在開方後,得到的結果不能再進行有理數因式分解,並且被開方數中也不包含任何完全平方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