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精神範例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政府採購制度,它不僅考慮價格,還考慮其他因素,如承包商的技術能力、過往表現、企業責任、創新能力等,以確保選擇最能滿足政府需求的承包商。以下是一個最有利標精神的範例:

假設政府正在尋找一家公司來升級其舊有的IT系統。政府發布了一份詳細的規格書,其中包括了對系統功能、安全性、可擴展性、兼容性等方面的要求。政府還設定了預算限制,並要求承包商提供一個全面的方案,包括系統設計、開發、測試、實施和維護。

政府收到了幾份投標書,每份投標書都包含了不同的價格和服務條款。政府並不單純選擇最低價格的投標書,而是對每個投標書進行全面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 價格:投標書中提出的價格是否在預算範圍內,是否合理。
  2. 技術能力:承包商是否有足夠的技術人員和經驗來滿足系統升級的需求。
  3. 過往表現:承包商過往的項目是否成功,客戶滿意度如何。
  4. 企業責任:承包商是否具有良好的企業治理結構,是否有明確的社會責任政策。
  5. 創新能力:承包商是否能夠提供創新的解決方案,以提高系統的效率和性能。
  6. 風險管理:承包商是否有完善的風險管理計劃,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問題。

在評估這些因素後,政府選擇了一家雖然價格略高,但技術能力強、過往表現優秀、企業責任感強、創新能力突出、風險管理完善的承包商。這個決定基於最有利標的精神,即選擇最能滿足政府需求的承包商,而不僅僅是價格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