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協商程序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政府採購程式,它不僅考慮價格,還考慮其他因素,如承包商的技術能力、過往表現、創新性、合規性等,以確保選擇最能滿足政府需求的供應商。最有利標協商程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1. 發布招標檔案:政府機構會發布招標檔案,詳細說明項目需求、評估標準、投標要求等。

  2. 接收投標書:潛在的供應商會根據招標檔案的要求提交投標書,包括報價和相關的技術方案。

  3. 初步評估:評審委員會會對投標書進行初步評估,確定哪些投標書符合基本要求。

  4. 最有利標候選人確定:評審委員會會根據初步評估結果,選擇幾家最有潛力的供應商進入協商階段。

  5. 協商:政府機構會與最有利標候選人進行協商,討論契約條款、價格、交付時間表等細節。

  6. 最終評估:在協商後,評審委員會會對最有利標候選人的最終報價和方案進行評估。

  7. 決定中標者:評審委員會會根據評估結果,決定哪家供應商是最有利的,並宣布中標者。

  8. 簽訂契約:中標者與政府機構簽訂契約,開始項目的執行。

最有利標協商程式的優點是,它允許政府機構選擇最能滿足其需求的供應商,而不僅僅是價格最低的。這有助於確保項目的成功執行,並為納稅人提供最佳價值。然而,這種程式也可能會比較耗時,因為它涉及到多輪的協商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