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作業要點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是一種公共採購制度,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政府或公共機構能夠選擇最符合其需求的供應商或承包商。最有利標作業要點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規劃與準備:

    • 確定採購需求:包括對產品或服務的詳細描述、規格、數量、交付時間等。
    • 制定採購檔案:包括招標檔案、評審標準、契約條款等。
    • 發布招標公告:在適當的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以便潛在的供應商知悉。
  2. 投標與評審:

    • 接收投標檔案: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接收供應商的投標檔案。
    • 評審投標檔案:根據事先確定的評審標準,對所有投標檔案進行評估。評審標準可能包括價格、技術能力、經驗、過往表現、企業社會責任等。
  3. 談判與確定:

    • 進行談判:在必要時,與最有潛力的供應商進行談判,以確定最終的契約條款。
    • 確定中標者:根據評審結果和談判情況,確定最終的中標者。
  4. 簽訂契約:

    • 與中標者簽訂契約,並通知其他投標者結果。
    • 開始執行契約,監督供應商或承包商的工作進度與質量。

在最有利標制度中,價格並不是唯一的評估標準,而是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來確定最符合需求的供應商。這種制度有助於提高採購效率和透明度,同時也有助於促進供應商之間的公平競爭。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有利標作業要點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應參考當地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