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利標作業守則
最有利標(Best Value Procurement,BVP)是一種公共採購程式,旨在選擇最能滿足組織需求的供應商,而不僅僅是提供最低報價的供應商。最有利標作業守則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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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定義:首先,組織需要明確其需求,包括產品或服務的規格、質量要求、交付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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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潛在的供應商提交投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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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標準:制定一套評估標準,這些標準將用來評估每個投標的優劣。這些標準可能包括價格、質量、交付能力、技術能力、過往表現、客戶滿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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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評估:根據評估標準,對每個投標進行評估。評估可能包括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訪問、參觀工廠、審查過往契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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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估:將每個投標的價格和非價格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以確定哪個投標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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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談判:與最有利的投標者進行契約談判,確定最終的契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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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契約:一旦契約談判完成,組織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契約。
在實施最有利標時,組織應該遵守以下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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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整個招標過程應該是透明和公正的,所有潛在供應商都應該有機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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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性:評估標準應該是客觀和可量化的,以避免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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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評估過程應該一致,對所有供應商都應用相同的標準和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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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保存:應保存所有評估過程的記錄,以備查詢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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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遵從性:應遵守所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包括招標法和反腐敗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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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發展:應考慮供應商的發展潛力和未來的合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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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應評估每個投標的風險,並選擇風險最小的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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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創造:最終的選擇應該是能夠創造最大價值的供應商,而不僅僅是價格最低的。
最有利標作業守則的目的是確保公共採購過程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保護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