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發明擺鐘

擺鐘的發明通常歸功於荷蘭科學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Christian Huygens)。他在1656年獲得了一項擺鐘的專利,並在1657年發表了他的研究成果。惠更斯的擺鐘比之前的時鐘更加精確,因為它使用了一個固定的擺動周期來計時,而不像之前的時鐘那樣受到天氣和溫度的影響。惠更斯的擺鐘設計很快就在歐洲各地被廣泛使用,並且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成為了標準的時間測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