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改制直轄市

直轄市(Direct-controlled municipality)是中國的一種行政區劃,地位高於省轄市,直接由中央政府管轄。中國的直轄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這些直轄市的設立和改制是根據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

北京和上海是最早成為直轄市的兩個城市。北京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不久就被確立為首都,並成為直轄市。上海則在1927年國民政府時期就被設立為特別市,相當於直轄市,但在1949年後被重新劃分為直轄市。

天津和重慶則是在後來的歷史時期被設立為直轄市的。天津在1958年被降為省轄市,但在1997年被重新設立為直轄市。重慶則在1997年被從四川省分離出來,設立為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