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資遣費規定

台灣的資遣費規定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根據《勞基法》第17條,僱主資遣勞工時,應依勞工在職期間的工作年資,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遣費。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資遣費 = 工作年資 × 平均工資 × 資遣費比例

其中,工作年資是以勞工在同一僱主處工作的年數計算,最高以12年為限。平均工資則是勞工離職前6個月內的平均工資。資遣費比例則根據勞工的工作年資而定:

此外,《勞基法》還規定,僱主若非有正當理由,不得任意資遣勞工。正當理由包括:

僱主若違法資遣勞工,勞工可以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要求僱主支付資遣費,並可能面臨其他法律責任。

請注意,法律規定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因此建議您在需要時查詢最新的法律資訊。如果你需要最新的資遣費規定,請參考台灣勞動部或相關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