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警隊架構圖表

香港警務處的架構圖表可能會有所變化,因為警隊的組織結構可能會根據需要進行調整。然而,我可以提供一個大致的框架,以便你了解香港警務處的基本架構。

香港警務處(Police Force)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全局轄下的紀律部隊,負責維持香港的公共秩序、預防和偵查犯罪、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等。警務處的最高指揮官是處長,由一名副處長和幾名高級助理處長協助。

以下是香港警務處的基本架構:

  1. 處長(Commissioner of Police):警務處的最高指揮官,負責領導和管理整個警隊。

  2. 副處長(Deputy Commissioner of Police):協助處長處理警隊的日常運作和政策制定。

  3. 高級助理處長(Assistant Commissioners):負責不同範疇的警務工作,包括行動、管理、專業發展等。

  4. 警務處總部(Police Headquarters):負責警隊的策略規劃、政策制定、資源分配和行政管理。

  5. 行動處(Operations Department):負責前線的警務行動,包括打擊罪案、維持公共秩序等。

  6. 刑事及保全處(Crime and Security Department):負責刑事調查、反恐、保全情報等工作。

  7. 人事及訓練處(Personnel and Training Department):負責警隊的人力資源管理、招募、培訓等工作。

  8. 財務及行政處(Finance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負責警隊的財務管理、物資供應、後勤支援等工作。

  9. 資訊系統部(Information Systems Department):負責警隊的資訊科技系統的開發和維護。

  10. 專業支援部(Professional Standards Department):負責監察警隊的操守和紀律,以及處理投訴個案。

  11. 各警區(Police Districts):香港警務處下設多個警區,每個警區負責特定的地理區域,提供前線警務服務。

  12. 各警署(Police Stations):在各警區下設有警署,是前線警務人員的基地,負責處理日常的警務工作。

請注意,這是一個大致的架構,實際的組織結構可能會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最新的架構圖表,建議直接聯繫香港警務處或參考其官方網站以獲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