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如下:

  1. 考核目的:考核的目的是對公職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評估,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職務要求,並為獎懲、培訓、晉升等提供依據。
  2. 考核原則:公正、公平、公開,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評價公職人員的工作表現。
  3. 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方面。工作業績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效率等;工作能力包括專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工作態度包括工作責任心、團隊合作精神等。
  4. 考核周期:根據職務不同,考核周期也不同,通常為月度、季度、年度等。
  5. 考核方法:可以採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包括工作報告、工作總結、績效考核表等。
  6. 考核結果套用:根據考核結果,可以對公職人員給予獎勵、表揚、晉升、加薪等,也可以發現不足之處,為其提供培訓、輪崗、換崗等機會。
  7. 保密規定:考核結果應當保密,不得隨意洩露,更不得作為對公職人員不公平對待的理由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