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黨員權利和義務

最新版黨員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黨員權利

  1. 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檔案,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 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 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 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5. 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等。
  6. 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 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 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