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最新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如下:

  1. 禁止在全市任何地區、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2. 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
  3.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4. 對於違反規定銷售、儲存和攜帶煙花爆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生態環境部門等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理。
  5. 在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並處以罰款。
  6.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協助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建議關注當地的最新規定,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