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最新的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如下:

  1. 車主或者車輛使用人需向檢驗機構提出檢驗預約,並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2. 檢驗機構將向車主或者車輛使用人明確告知車輛檢驗的具體內容、檢驗機構具備的條件以及不接受委託檢驗情形等事項。
  3. 檢驗機構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車主或者車輛使用人將車輛開檢。對車輛的性能進行檢驗。對委託鑑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由符合資格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鑑定,並向社會公布鑑定結果。不得超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範圍,委託其他檢驗機構對已備案的危險貨物運輸、存儲類危險物品車輛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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