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親屬篇條文

最新的民法親屬篇條文包括以下內容:

  1. 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和配偶關係:父母對子女、子女對父母、配偶對另一方具有法定的親權,這些血親或配偶之間具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
  2. 收養關係的解除:被收養人年滿10周歲,須經過被收養人同意才能解除養父母關係。
  3. 監護制度:包括監護人的設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監護關係的消滅等。監護關係可以影響親屬關係。
  4. 親屬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親屬之間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間,在生活上應當互相扶助,在物質上應當互相供養。
  5. 繼承制度: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產分配等。
  6. 法律擬制血親:法律擬制血親是指通過法律規定形成的擬制的親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