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憲法增修條文

台灣的最新憲法增修條文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於2005年由立法院通過,並於同年由公民投票確認。這次的修正主要是為了因應台灣的政治發展和社會變遷,特別是為了處理國家元首的選舉辦法和權力分配。

以下是一些關鍵的修正內容:

  1. 總統和副總統的直接民選:修正案將總統和副總統的產生方式從國民大會改為由全民直接選舉。

  2. 立法院的組成和職權:修正案調整了立法院的組成,將立法委員的名額固定為113人,並引入了單一選區兩票制(區域立委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的選舉制度。此外,立法院的職權也得到了擴充,包括對總統和副總統的彈劾權。

  3. 中央政府體制的調整:修正案對中央政府體制進行了調整,設立了行政院院長作為最高行政首長,並規定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4. 司法和考試制度的改革:修正案對司法和考試制度進行了修正,確立了司法獨立和考試公平的原則。

  5. 地方制度法的確立:修正案確立了地方制度法,規範了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運作。

  6. 基本人權的保障:修正案增強了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等。

請注意,法律和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因此建議您查詢最新的官方檔案以獲得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