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工退休制度

台灣的勞工退休制度主要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簡稱勞退條例)建立。這項法律規範了勞工的退休金制度,包括僱主應提繳的退休金比例、勞工個人可選擇的退休金儲蓄方式等。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台灣的勞工退休制度分為兩種:

  1. 舊制退休金:適用於2005年7月1日前受僱的勞工,僱主需為勞工設立個人退休金專戶,並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提繳一定比例的工資作為退休金。舊制退休金有服務年資的限制,且僱主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資遣費。

  2. 新制退休金:適用於2005年7月1日後受僱的勞工,僱主應為勞工提繳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至勞保局設立的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工也可以自行選擇是否額外提繳,上限為每月工資的6%。新制退休金沒有服務年資的限制,且僱主提繳的部分屬於勞工個人資產。

此外,台灣政府還設立了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制度,讓未加入勞退新制的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可以自行提繳退休金,並享有稅負優惠。

請注意,法律和政策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因此建議您查詢最新的法律和官方公告,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如果你需要最新的資訊,建議您查詢台灣勞動部或相關權威機構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