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基法產假規定

最新勞動基法產假規定如下:

  1.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4.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 職工實行晚育(24歲及以上)並獎勵生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

具體詳細情況可以諮詢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者查閱相關檔案。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生育津貼。希望以上信息對你有所幫助,必要時建議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