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基法加班費計算

最新勞動基法對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在正常工作日,如果超過8小時的工時內,是無薪的,因此加班費是依據超過的工作小時數,再乘上每小時的基本工資所得來計算。例如,一個勞工的基本工資是每月5000元,超過40小時的工時後,每小時應得的工資是5000/21.75/8=27.92元/小時。如果加了一天班,加班總小時數是2小時,那加班費就是27.92*2=55.84元。

在休息日工作,如果超過了16小時,且未請事假,則按基本工資的200%支付。例如,某勞工的基本工資是每月5000元,如果請假未到休息日上班,休息日上班的小時數是15小時,未請事假的話,他的加班費是(5000+5000*2/1.5)=1766元。

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按照300%支付加班費。具體規定為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這些是通用的算法,具體還應考慮地域、行業等的區別可能產生的影響。如需更詳細的信息,請參考當地的勞動法規定和具體工作單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