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動物保護法條文

以下是部分最新的動物保護法條文:

  1. 保護野生動物: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運輸、交易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2. 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本原則: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保護優先、科學管理、規範利用、永續發展。這些原則旨在確保野生動物得到充分的保護和恢復,同時促進其可持續利用。
  3. 野生動物傷害補償: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國家應當給予補償。
  4. 虐待動物: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動物飼養管理、醫療保健、疫病防治等義務,不得虐待動物。
  5. 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6. 禁止非法交易和利用:禁止非法獵捕、運輸、交易野生動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利用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發布廣告,不得以食用為目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需獲取最新的動物保護法條文,建議您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