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條文

以下是我提供的信息,關於刑法修正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對網路犯罪相關條文進行修改和補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新增一條「網路犯罪」,完善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明確規定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等行為的入罪情形。同時對向有關機關提出全面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建議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二、在第一百一十四條增加了洩露國家秘密的行為方式。在公共場所或者通信設施、計算機網路等實施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行為,也屬於刑法規定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三、在第一百二十條之一增加了拒不履行安保職責的行為。 四、在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增加了危險作業罪,將高空拋物納入高空拋物罪,增設了妨害安全駕駛罪。 五、在第一百三十七條增設了無證上崗的行政處罰與刑事責任,對無證上崗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可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在第一百三十八條增設了職業禁止的措施,對因實施職業禁止措施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與其職業相關的公職人員。 七、在第一百三十九條增設了禁止從事特定行業或者職業的期限,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人員,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從事與該職業有關的事務的,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從嚴限制。 八、在刑法中增設了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以上就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部分內容,如果您需要更具體的信息,建議您查閱最新的官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