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務人員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保險條例》是為保障國家公務員合法權益,解除其後顧之憂,鼓勵他們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勤奮工作,制定本條例。

該條例自1994年12月5日起施行,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保險條例》已被2012年12月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修訂後的法規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醫療保障條例》。

如需了解修訂後的內容,可以查詢相關官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