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險法條文查詢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部分條款:

  1.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簽訂書面保險契約的,保險契約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並承擔保險責任。
  2. 保險事故通常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的有效期限內,因偶然事故而死亡或傷殘,或財產遭受直接損失,或人身受到傷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
  3. 保險公司依法收取的保險費,除按照規定提取各項準備金外,必須及時向投保人支付。

請注意,具體的法律條款可能會根據版本的更新而有所變化。如果您需要更詳細或最新的信息,建議您查閱最新的保險法條文。

另外,建議您在遇到任何法律問題時,及時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