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全業法條文

最新的保全業法條文如下:

  1. 未經有關機關批准,禁止擅自設立保全業機構或者其分支機構。
  2. 禁止將保全業機構變相轉為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3. 禁止將保險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變相轉讓保全業務。
  4. 保險機構不得接受保全業務,但可以接受委託從事企業財產保險和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涉及被保險人利益保障的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