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評稅暫繳稅

"最後評稅暫繳稅" 是指根據香港稅務條例,納稅人需要在財政年度結束後,根據其預計的應評稅利潤繳納暫繳稅。這筆稅款是基於納稅人上一個財政年度的最終評稅額來計算的,並且需要在該財政年度的最後評稅通知書發出之前繳納。

暫繳稅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政府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也讓納稅人在財政年度結束後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和提交其稅務申報表。如果納稅人在收到最後評稅通知書後發現其暫繳稅額與實際應繳稅額不同,他們可以申請退稅或補繳差額。

需要注意的是,暫繳稅的繳納並不影響納稅人最終的稅務責任,納稅人仍然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其稅務申報表,並根據實際情況計算其應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