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評稅及暫繳稅

最後評稅及暫繳稅是香港稅務制度中的兩個概念,與個人或企業的所得稅相關。

  1. 最後評稅: 最後評稅是指香港稅務局根據個人或企業的實際應評稅收入,在一個課稅年度結束後進行的最終稅款評估。香港的課稅年度從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稅務局會根據納稅人提交的報稅表及相關的財務資料,計算出應繳納的稅款。最後評稅通常會在課稅年度結束後的幾個月內進行,納稅人需要根據最後評稅的結果繳納稅款。

  2. 暫繳稅: 暫繳稅是指在一個課稅年度內,納稅人需要根據上一個課稅年度的應評稅收入,預先繳納部分的稅款。暫繳稅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稅收的穩定性,避免在課稅年度結束時出現大筆的稅款繳納。暫繳稅通常會在每年的4月和8月分兩期繳納。納稅人可以在提交報稅表後,根據實際的應評稅收入調整暫繳稅的繳納金額。

在最後評稅完成後,納稅人可以比較自己的暫繳稅和最後評稅的差異,如果暫繳稅多於最後評稅的金額,稅務局會退還多繳的稅款;反之,如果暫繳稅少於最後評稅的金額,納稅人則需要補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