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誡命講道

"最大的誡命"這個詞語來自於《馬太福音》22章34-40節,耶穌在這裡回答了律法師的問題:"哪一條誡命是最大的?" 耶穌回答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22:37-40, 中文和合本修訂版)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將愛神和愛人視為最大的誡命,並且指出這兩條誡命是整個律法和先知教訓的精髓。這意味著所有的律法和先知書都是為了教導和實踐這兩條誡命而存在的。

在基督教會的傳統中,這段經文經常被用來講道,傳道人會從不同的角度來解釋和應用這兩條誡命。例如,他們可能會探討如何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神,以及如何在實際生活中愛人如己。他們也可能會討論這兩條誡命之間的關係,以及它們如何相互影響和補充。

此外,講道者還可能會將這兩條誡命與其他聖經教導相結合,例如耶穌的登山寶訓(見《馬太福音》5-7章),或者保羅關於愛的教導(見《哥林多前書》13章)。他們可能會強調,真正的愛不僅是一種情感,而且是一種行動,需要通過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來表達。

總之,"最大的誡命"是一個重要的聖經教導,它為基督徒的生活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方向。因此,它成為了基督教會講道和教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