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公因式舉例

最大公因數(Greatest Common Divisor, GCD),又稱為最大公因子或最大公約數,是指兩個或更多個數字中最大的那一個,它能夠整除這些數字。在數學中,通常使用質因數分解來找到兩個數字的GCD。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要找到數字12和18的最大公因數,我們可以將它們分解為質因數:

12 = 2 × 2 × 3 18 = 2 × 3 × 3

從質因數分解中,我們可以看到兩個數字都包含的質因數是2和3。因此,它們的最大公因數是2 × 3 = 6。

另一個例子,如果我們要找到數字20和25的最大公因數,我們可以再次將它們分解為質因數:

20 = 2 × 2 × 5 25 = 5 × 5

在這個例子中,兩個數字沒有共同的質因數,因為20包含的質因數2在25中不存在,而25包含的質因數5在20中不存在。因此,它們的最大公因數是1。

在某些情況下,兩個數字可能沒有最大公因數,例如,如果它們是互質的(互質的數字沒有除了1以外的其他公因數)。例如,11和13是互質的,因為它們的唯一公因數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