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歡做的事履歷
"最喜歡做的事"通常指的是個人的興趣、愛好或擅長的活動。這可能包括各種各樣的活動,如運動、藝術、音樂、閱讀、旅遊、烹飪、志願服務等。在寫個人履歷時,如果你想要包含這一項,你可以將其作為"興趣愛好"或"個人特長"的一部分來陳述。
以下是一個例子,說明如何在履歷中陳述你的"最喜歡做的事":
興趣愛好
- 繪畫:熱愛藝術創作,特別是水彩畫,曾在當地藝術展中展出作品。
- 跑步:喜愛晨跑,參加過多次馬拉松比賽,並在最近的比賽中取得了個人最好成績。
- 旅遊:熱衷於探索不同文化,每年都會計劃一次國際旅行,以增進見識和體驗。
- 志願服務:定期在當地動物收容所做志工,協助照顧動物並參與領養活動。
請注意,在履歷中陳述你的興趣愛好時,應該保持專業性,並且要確保這些信息與你申請的工作相關。例如,如果你申請的是一份創意性的工作,那麼強調你的藝術愛好可能會對你的申請有所幫助。相反,如果你的工作與體育無關,那麼你可能不需要詳細列出你的運動成就。
此外,如果你的興趣愛好與你申請的工作有直接相關,或者能夠展示你的某些技能(如領導力、團隊合作、組織能力等),那麼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來展示這些特質。例如,如果你申請的是一個需要領導力和組織能力的職位,而你是一個樂隊的指揮,這將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來展示你的這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