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英語

"最低限度英語"(Minimal English)通常指的是一種經過簡化的英語,用於教授非母語人士英語的基本語法和詞彙,以便他們能夠進行基本的溝通。這種方法由語言學家和翻譯理論家喬治·亞歷山大·米勒(George Alexander Miller)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他認為只需要150個詞彙就可以表達任何想法。

最低限度英語通常包括一些基本的代詞、介詞、連詞和動詞,以及一些常見的名詞。例如,以下是一組可能包含在最低限度英語中的詞彙:

使用最低限度英語,人們可以構建簡單的句子,例如:

這種方法有助於學習者快速掌握英語的基本結構,並在詞彙量有限的條件下進行溝通。然而,最低限度英語並不適用於複雜的對話或寫作,因為它缺乏表達細微差別和複雜思想的詞彙。隨著學習者英語水平的提高,他們將需要學習更多的詞彙和語法結構,以進行更流暢和準確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