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eng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Eng)如下:

  1. 消防栓應設置在明顯易見及容易接近之位置,並應保證任何位置之消防供水。
  2. 任何有火警之可能,消防喉管應立即投入使用。
  3. 煙報警器及消防警報系統應正常用來防止及及時發現火警。
  4. 滅火器應保存在常見位置,以便在火警時能迅速投入使用。
  5. 應定期檢查及保養消防裝置及設備,確保其正常運作。
  6. 設備或管道火警應立即通知專業人員處理。
  7. 任何人不應故意破壞或故意不當使用消防裝置及設備。

以上是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eng的基本內容,如需更詳細之信息,請參考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