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如下:

  1. 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隨意改動。
  2. 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並定期檢查,確保其完好、有效。
  3. 嚴禁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嚴禁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
  4. 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物品。
  5. 必須熟悉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以及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特點,懂得如何組織滅火和人員疏散。
  6. 任何人員不能私自使用消火栓,不得私自接用電器,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熨斗等電器設備。
  7.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更不允許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8. 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應立即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9. 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周圍人員迅速採取滅火措施並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以上就是對消防裝置及設備的基本要求,希望所有人都應了解並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