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薪資勞基法

最低薪資是保障勞工基本工資的一種制度,旨在確保勞工的基本生活水準。在台灣,最低薪資的規定主要依據《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根據勞基法第21條規定,僱主與勞工約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是由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所訂定,每年會根據經濟社會狀況、勞動市場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等因素進行調整。基本工資的調整通常會在每年的年中或年底公布,並於次年的1月1日正式實施。

台灣的基本工資為新台幣26,400元(約合美金870元),每小時的基本工資為新台幣176元(約合美金5.87元)。這是指僱主必須支付給勞工的最低工資,如果僱主支付的金額低於此標準,則違反了勞基法,勞工可以向相關勞工主管機關投訴,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除了基本工資的規定,勞基法還規範了工時、加班費、休假、資遣費等勞動條件,旨在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勞工如果對自己的工資或勞動條件有疑問,可以向台灣的勞動主管機關或勞工保險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