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當選票數數學

最低當選票數(Minimum winning vote)是指在選舉或多數決中,當選者所獲得的最低票數。這個數字取決於選舉的制度、候選人的數量以及選民的投票行為。在簡單多數決(First-past-the-post)制度下,最低當選票數通常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1. 候選人數量:如果只有兩個候選人,那麼當選者至少需要獲得一票。如果有三個或更多候選人,當選者可能不需要獲得多數票,因為可能沒有任何候選人獲得多數票,而只需要在得票數上領先其他對手即可。

  2. 選民投票行為:如果選民集中投票給某一位候選人,那麼當選者可能只需要相對較少的票數即可當選。例如,如果選民分為三個陣營,每個陣營都支持一位候選人,而第四位候選人只有少數支持者,那麼這位候選人可能只需要獲得少數票數即可當選。

  3. 選舉制度:不同的選舉制度可能有不同的最低當選票數。例如,在比例代表制下,政黨可能只需要獲得總票數的一小部分即可獲得議席。

  4. 棄權票和廢票:如果選民選擇不投票或投廢票,那麼當選者可能只需要相對較少的票數即可當選。

要計算最低當選票數,通常需要知道候選人數量和選民的投票行為模式。在簡單多數決中,如果所有候選人的支持度都相對平均,那麼當選者可能需要獲得至少34%的選票(如果候選人數量是三個)或25%的選票(如果候選人數量是四個)。然而,這些數字並不是固定的,實際的最低當選票數可能會因為選民的策略性投票或其他因素而變化。

在實務中,最低當選票數可能會因為選舉的具體情況而有很大的差異。在某些極端情況下,當選者可能只獲得少數選票,甚至不到總票數的10%。因此,最低當選票數是一個相對不確定的概念,取決於具體的選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