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標議價流程

最低標議價流程是一種公共採購程式,用於政府或公共機構購買商品或服務時,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來確定最優惠的價格。以下是一個基本的最低標議價流程:

  1. 發布招標公告:首先,政府或公共機構會發布招標公告,詳細說明要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規格、要求、投標截止日期等信息。

  2. 準備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會詳細描述招標項目的要求,包括技術規格、契約條款、投標書格式等。

  3. 接收投標書:在招標公告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潛在的供應商可以提交他們的投標書。投標書通常包括報價、供應商資質證明、產品或服務的詳細描述等。

  4. 評審投標書:招標委員會會根據招標檔案中的評審標準,對所有收到的投標書進行評審。評審標準可能包括價格、質量、供應能力、交貨時間、過往業績等。

  5. 確定最低標:評審委員會會從所有符合條件的投標書中,選擇價格最低的作為最低標。

  6. 通知中標者和進行契約談判:最低標的供應商會被通知中標,並可能需要進行契約談判,確定最終的契約條款。

  7. 簽訂契約:一旦契約談判完成,中標的供應商和政府或公共機構將簽訂正式的購買契約。

  8. 執行契約:契約簽訂後,供應商將開始提供商品或服務,政府或公共機構則負責監督契約的執行。

這個流程確保了公共採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時也為政府或公共機構提供了獲得最佳價格的機會。然而,實際的流程可能會因地區和機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並且可能會涉及更多的法律和行政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