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標決標程序

最低標決標程式是一種公共採購決標方式,通常用於政府或公共機構的採購案。這種程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以最低的價格購買到所需的商品或服務,同時也確保供應商符合基本的要求和條件。

最低標決標程式的步驟如下:

  1. 發布招標檔案:首先,政府或公共機構會發布招標檔案,其中包括採購的詳細規格、要求、投標須知和截止日期等。

  2. 接收投標書: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截止日期前,潛在的供應商可以提交他們的投標書。投標書中應包含供應商的報價、商品或服務的詳細描述、交付時間表等。

  3. 評估投標書:評估委員會將根據招標檔案中的評估標準,對所有收到的投標書進行評估。這些標準可能包括價格、質量、交付時間、供應商的過往表現等。

  4. 確定最低標:評估委員會將確定最低標,即報價最低且符合所有招標檔案要求的供應商。

  5. 通知中標者:中標者將被通知他們已經被選中提供商品或服務。同時,其他投標者也會被告知結果。

  6. 簽訂契約:中標者與政府或公共機構簽訂契約,確定交易的正式性。

最低標決標程式的優點是簡單、透明且成本低,因為它僅基於價格來選擇供應商。然而,這種方法可能會導致質量較低的商品或服務被選中,因為它不考慮其他重要的因素,如創新、技術能力、客戶服務等。因此,有時候會結合其他決標方法,如合理標決標或綜合評審法,來確保更好的採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