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計算方法有薪休息日

最低工資計算方法各個城市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種:

  1. 月最低工資標準 = (應發工資總額-崗位性津貼-年終績效工資)/ 21.75天(現行的月計薪天數)
  2.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 (應發工資總額-崗位性津貼-加班工資)/ (8小時-勞動者正常下班時間)
  3. 特殊情況下因個人原因(如曠工等)造成沒有正常工作的,不能領取最低工資。

至於有薪休息日,根據《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是可以安排勞動者休息的,這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