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立法香港

香港並沒有實施最低工資立法。香港特區政府在2010年成立了最低工資委員會(MWC),負責就最低工資的水平向政府提供建議。經過多輪討論和公眾諮詢,香港終於在2011年5月1日實施了最低工資制度。

根據香港的最低工資法例(《最低工資條例》),僱主必須向僱員支付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最低工資的水平會根據經濟情況、社會負擔能力、就業情況等因素進行定期檢討和調整。

香港的最低工資水平會由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並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最低工資委員會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經濟數據、社會意見和僱員及僱主的負擔能力等。

請注意,法律和政策可能會隨時間變化,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官方信息或聯繫相關政府機構,以獲取最新的最低工資立法情況。